北京新增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止8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新增北京长长长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提供医保服务。

市医保局介绍,北京长长长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健康到家医药有限公司林萃路店、北京生命绿洲医药发展有限公司3家零售药店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条件,符合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上述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图片[1]-北京新增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止8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大牛创业笔记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朝阳区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业务验收,上述6家定点医疗机构符合“互联网+”医保服务条件,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互联网+”医保服务补充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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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兴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站北广场药店、北京德厚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健康到家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药店、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宝芝堂伊坤医药有限公司、北京高济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科兴路分店8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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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京市怀柔区第二医院等39家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信息变更,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怀柔区第二医院等39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信息予以变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申请恢复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上述医疗机构已经具备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条件,现决定对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恢复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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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实习编辑:赵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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